桃江县统计信息网
桃江县统计局成立于1964年。主要工作为根据国家省市县的安排开展统计调查,包括经济普查、人口普查、农业普查,以及年度常规的统计调查。履行统计信息、咨询、监督三大职能。常规调查范围包括全县农业、工业、商业、固定资产投资、交通运输、物价、劳动工资、金融、文化、教育、卫生、体育、广电等,每年编印发行《桃江统计年鉴》、《桃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》,编发内刊《桃江经济动态》,撰写统计信息和调查分析报告,为领导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全方位统计服务。 县统计局是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的工作机构,内设办公室、综合核算股、法规股、工业能源股,有二级机构县社会经济调查队。 主要职能: (一)依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、法规,制定全县统计工作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,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全县统计工作,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。 (二)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;贯彻执行国家、省和市的统计报表制度和统计标准;制定全县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;负责全县统计调查项目的管理;审批全县、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和调查方案。 (三)组织数据评估,服务项目申报。对工业新产品、专利项目、农业科技成果等项目申报、评优评先、升格晋级等有关统计数据进行评估认定。 (四)对社会经济发展实施预警监控,为政府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。发挥统计监督职能,对政府任期目标、绩效考核、为民办实事、招商引资、节能降耗、重点项目建设、新型工业化、新型城镇化、工业园区、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等进行考核。 (五)按照国家、省、市统一部署和县委、县政府的要求,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县重大的县情县力调查。 (六)统一组织各乡镇、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,搜集、整理全县的基本统计资料,进行国民经济核算;对国民经济、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、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,建立和完善宏观经济预警监测系统,及时向县委、县政府和其他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;搜集、整理、提供周边地区基本统计资料,并进行分析研究,为县委、县政府进行宏观决策、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供参考依据。 (七)统一核定、管理、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,定期向社会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。 (八)建立健全和完善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。 (九)指导各乡镇、各部门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建设;组织开展全县统计干部教育、统计专业知识培训和统计职称考聘及统计科学研究工作。 (十)承办县政府和上级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友情提示
如涉及内容、版权等问题,请在30日内联系,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!点此纠错或删除此信息